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222,906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22,229,06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依面額折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股東亦可於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
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剩餘畸零股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配股比率嗣後若因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
總數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案決議之股東股票股利總額,依增資配股基準日
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比率。